中国大运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展示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中国大运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展示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金湾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中国大运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展示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征集项目(JSHCZ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B-********
2、项目名称:中国大运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展示示范区开发建设方案征集
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112.3公顷,其中先导区占地约14公顷,二期占地约95公顷,综合配套服务区域面积约3.3公顷(见附图)。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1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需求(简介):开发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场地调研、景观方案设计、建筑及旅游服务设施方案设计、游览项目策划、综合利用开发分析及近期实施方案、投资及收益估算等内容。综合配套服务区达到详细方案设计深度(扩初前阶段);先导区设计(含现状建筑改造,除新增温室科普功能建筑)达到详细方案设计深度(扩初前阶段),先导区中新增温室科普功能建筑达到概念方案深度;二期达到概念性方案深度。中标单位及中标候选人配合完成报批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024年7月-2024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2024年7月-2024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
(5)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具备下列组合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供应商任命,项目负责人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二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3、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协议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未投标登记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提取码:JSHC
4、资料费: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支付宝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曙光路777号广厦花园)
4、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工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曙光路777号广厦花园)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投标人对征集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有异议,可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人将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综合得分第一至第三的应征人为入围单位。由入围的三家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申报,最终中标方案以资规局会议评审通过后,甲方通知为准;方案未入选的排名第二的单位将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50万元整(含税),排名第三的单位将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0万元整(含税)(最终排名以甲方通知为准),后续排名单位无补偿。补偿费含项目方案设计费及方案买断费。入围单位有义务根据规划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的专家会、办公会等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直至满足报规深度要求并通过规委会(或资规局相关会议)审查。如入围单位不按上述要求予以配合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或补偿费用)。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扬州金湾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4-********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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