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法律服务机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024年下半年法律服务机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根据省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4〕1号)和《2024年邢台市信都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信双随机办〔2024〕2号),依据年初制定的抽查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法律服务机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抽查部门
司法局、市场局。
三、抽查事项
司法局检查事项: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市场局检查事项:价格行为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区法律服务机构。
(二)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比例
本次抽查是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数据(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抽取比例由A风险到D风险逐级增加的比例抽取。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司法局通过“监管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检查对象,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名单分批次派发至各单位,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司法局通过“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每个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各单位要在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各单位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并录入系统。
(三)各单位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跟踪督导,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此次抽查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结合抽查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组织好本次抽查检查任务工作。
(三)做好结果录入。各单位要按时、认真录入本次抽查工作结果,对于录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区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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