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服务招标公告

催收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催收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LNSY********)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服务名称

备注

01

催收服务项目

详见技术参数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3)企业信誉良好,员工素质优秀。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4)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标准[小额不良贷款委外催收受托机构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信用卡逾期委外催收受托机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委外催收业务实务经验;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从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资)。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 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帐 号:****************0018

行 号:********5056

联 系 人: 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024-********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标签: 催收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