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年度国内市场辅助钻具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年度国内市场辅助钻具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7年度国内市场辅助钻具租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4-2027年度国内市场辅助钻具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1022-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市场需要,现拟对辅助钻具租赁服务在中石油集团公司钻具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规格、型号 | 服务数量 (单位:根) | 单价最高投标 限价(元,不含税) | 预计金额 (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 数量 |
A | 国内市场辅助钻具租赁 | 详见附表:《辅助钻具租赁项目明细》 | 2491.35 | 2 |
2、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3、质量标准: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4、租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服务通知后,75天内准备好本项目所需的辅助钻具并送货到指定地点。因中标人原因未按双方约定及时提供辅助钻具的,中标人需按照*****元/天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辅助钻具租赁期间,需中标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之内响应,并在3天内(含)到达指定现场,不再额外收取费用。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提供技术支持的,中标人需按照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包括但不限于塔里木、青海、大港、任丘、长庆、巴彦、东北、冀中等地区,具体联系人及地址以招标人出具的服务通知单为准。
7、验收方式和标准
7.1.验收方式
双方在招标人所属项目部或中标人厂(院)区内,共同对钻具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钻具的外观、规格、数量、探伤检测合格报告及附带资料(含产品合格证、随炉试样),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7.2.验收标准
中标人供的辅助钻具除必须满足以下标准外,还需满足《塔里木油田钻工具管理与使用办法》及附件中技术协议的要求,且当相应标准更新时,满足更新后标准的要求:
(1).SY/T 5711-2016 钻具螺纹镀铜和磷化技术条件;
(2).SY/T 5369-2012 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 方钻杆、钻杆、钻铤;
(3).SY/T 5146-2014 加重钻杆;
(4).SY/T 6858.3-2012 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3部分:钻具螺纹磁粉检测;
(5).SY/T 6858.2-2012 油井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2部分:钻杆加厚过渡带漏磁探伤。
7.3.验收不合格赔偿与处罚
当辅助钻具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人应及时更换,当超过48小时仍未进行更换时,每超过一天,中标人需按照*****元/天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影响生产进度,招标人有权在结算时扣除此批钻具对应的全部租赁费用,且中标人在更换辅助钻具的同时,需要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8、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中标人提供的租赁服务满足合同要求时,双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照租赁服务时间,在租期时限内分批次对工作量进行确认,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结算进度分批次办理挂账手续。招标人对每笔账款,按照其财务挂账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结算过程中如果使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费用支付,则付款业务账龄和商业承兑汇票期限相加一般为12个月。
9、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4年钻具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要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钻具集中采购项目中“包-004加重钻杆”或“包-008螺旋钻铤”的中标资格。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中石油能源一号网上投标人的中标条目价格截图。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承诺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服务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
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0-23 08:00:00 至 2024-10-29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05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冯金双 电话:022-******** 邮箱:fengjins@cnpc.com.cn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场辅助钻具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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