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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线霍州-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郭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询比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国道108线霍州-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郭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
本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已
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名称: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国道108线霍州-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霍州市白龙镇牛腰村西侧既有G108国道,终点
位于襄汾县新城镇桥子沟村附近,与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段顺接,路线
全长98.123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全线挖方
465.9725万m3,填方671.3238万m3;路基排水防护工程292.434千m3;路面工程1865.829千
m2;新建桥梁9765m/40座,互通立交8处,平交口59处(中央分隔带开口29处,右进右出30
处),设置主线收费站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第十一条:“在泉域保护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取得泉域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集中审批部门批准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第十六条:在泉域重点保护区
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属国家、省大型建设项目
和重点工程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确实需要经过泉域重点保护区的,应当经省水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
该项目线路经过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按规定需编制《国道108线霍州-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
郭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采购项目编号:HJSX202472
五、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六、采购内容、标包划分、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要求
6.1采购内容:开展项目区郭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
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6.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6.3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25日历天完成;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
准。
6.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5质量要求:编制完成郭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7.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独立完成1项水资源影响评价技术咨询。
7.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
成过1项水资源影响评价技术咨询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中
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7.5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6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或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非
企业供应商无需查询);
7.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9.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下同);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工作,
9.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天骄科技园8楼808室;
9.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包;
9.4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5)人员证书及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6)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税务缴纳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或医疗)
(9)“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有)网站近期查询结果截图;
(10)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包括:联系 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等内容)。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至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由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十、响应文件递交
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收;
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
10.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档;
10.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59号天骄科技园808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1.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纸质文件。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十三、监督机构
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纪委
十四、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滨河街道)北城开发区河汾路(锣鼓大桥东)
联 系 人:祁女士
电 话:03572991519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天骄科技园8楼8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李先生
电 话:15536813324、15035104897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