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特警大队专业装备及无人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巡特警大队专业装备及无人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关于巡特警大队专业装备及无人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受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托,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就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关于巡特警大队专业装备及无人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Y2024-CG-250#

项目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关于巡特警大队专业装备及无人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9:00—11:30 ;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代理部

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5.支付方式:现金、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开户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260*********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为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如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购买文件的,将报名资料【含标书费、开票信息(需明确开具增票或普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3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整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7室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

传真:0580-*******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八、采购公告发布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附件信息:

标签: 无人机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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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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