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2024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2024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详见工作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2024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2024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监理政务大厅办公楼改造项目 ,详见工作量清单。

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2日8:30至2024年10月26日17:00;

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199*****763(微信同步),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投标地址: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9日15:00,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9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最高控制总价 :45万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企业业绩、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欣亭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通榆北路116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队 联 系 人:孙永静

电 话:153*****066 电 话:199*****763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改造 行政执法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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