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东北大学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7: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南湖大厦A座19楼1901室
预算金额 ¥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东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辛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024-********
附件:
附件1 附件1.docx

项目概况

东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WF******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300万元/年(3年共计9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年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规范完成东北大学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工作;

★2.中标供应商须协助到相关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如需报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根据学校需要不限次来校转运危险废物,每次具体转运处置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不造成危废积存;如果遇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的特殊情况、学校临时检查任务、特殊实验需要等等),经电话联系,24小时内须上门回收;接到任务后,中标供应商需派驻场人员进入学校,做好转运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危险废物转运;

★4.中标供应商须在属地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运输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完成学校危废处置工作;

★5.中标供应商在校园内运输及处理过程中,须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6.运输车辆至少1辆且必须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机动车行驶证中使用性质为危险废物运输,驾驶员至少1人且具有道路危险废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员道路危险废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押运员至少1人且具有道路危险废物运输押运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许可、资质证书在合同期内的有效性,如在合同期内出现许可、资质证书过期无法延续,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中标供应商在运输及处理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起火、爆炸、烟熏等引起的相关危害,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完成上楼分拣、搬运等相关工作;

11.中标供应商需配合学校完成实验室危废处置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12.中标供应商应当随时接收所运危险废物,不得拒收。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运输或接受危险废物时,采购人有权认定中标供应商违约,根据采购人要求可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具体危废名称、类别、数量、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需涵盖采购需求所有服务类别(HW49(900-047-49、900-999-49、900-041-49、900-039-49)、HW34(900-300-34、900-349-34)、HW35(900-352-35、900-399-35)、HW29(900-023-29)、HW08(900-249-08)、HW16(231-001-16)、HW48(321-024-48));(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时提供该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领取文件同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可在代理机构现场填报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包括内容如下:1、获取文件的项目名称;2、单位名称;3、授权人姓名;4、授权人联系电话;5、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与代理机构沟通联系电话:024-********;电子邮箱:syhygs@163.com。采购文件款缴纳方式:(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2)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收款单位: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账号:033*****020********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号南湖大厦A座19楼1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方式:辛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电 话:  024-********

 

标签: 置服务公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