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管道智能巡护试点建设项目华北光纤预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管道智能巡护试点建设项目华北光纤预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公司管道智能巡护试点建设项目(华北)光纤预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C2406JLJ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山东公司所辖鲁皖一期、鲁皖二期成品油管道增设光纤预警系统14套,项目包含设备安装、标定对齐、预警调优、系统融合等。
标段编号:PAC-SDYW-********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根据关于2024年管道智能巡护试点建设项目(华北)初步设计的批复,山东公司所辖鲁皖一期、鲁皖二期成品油管道增设光纤预警系统14 套,项目包含设备安装、标定对齐、预警调优、系统融合等。 本次需采购共光纤预警系统14套,均含安装调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6.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集成商(集成商指能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必须掌握集成领域的主要厂商的技术、产品与应用方案),若是以集成商身份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予以否决。注:同一品牌光纤预警系统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集成商参与投标;制造商自身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其他集成商参与投标,否则,均被予以否决。设备制造商应为注册在国内且无外资背景的企业。 6.1.2 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业绩要求: 6.3.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和应用中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3.2 投标人所供产品应是制造厂生产的标准产品,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并且具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在国内外油气管道或类似工程成功应用的业绩,最小应用业绩应不少于3 个项目,业主不接受未经过应用的新试制产品。投标人需递交真实诚信的近三年来在类似工程的实际应用清单,同时用国际单位制标出主要参数。提供的参数应包括:主要产品型号,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主要技术指标及供货年份。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无有效应用业绩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注:①须提供所供产品通过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效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②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提供3 个项目的业绩清单及相应的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上述要求的每一个逗号(以及合同、发票和查询网址截图)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缺任何一项以及不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导致业绩无效。 信誉要求: 6.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三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4.4 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4.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6.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5.2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6.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56*****575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铭
联系电话:153*****127
电子邮箱:hanming@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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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智能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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