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途调整有关信息的公开
关于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途调整有关信息的公开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四川省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财债〔2019〕9号)文件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用途变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川财债〔2024〕28号)要求,现将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途调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调整前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射洪市城南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债券名称及调整金额
1.2023年四川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二十四期)-2023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
调整金额:1,000.00万元
(三)总调整金额:1,205.00万元
(四)调整原因:原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导致债券资金有所结余,现申请调整资金到其他项目。
二、调整后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 参与主体
申报单位:射洪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业主单位:射洪市河东诚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内容
对约20公里涪江货运航道进行综合治理,对堵塞河道内的淤泥及障碍物进行疏浚清理,提升河道水质,建设“零排放”砂石分筛场地。
(二)分年度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00万元,按照建设计划进度,第1年投入*****.00万元;第2年投入*****.00万元;第3年投入*****.00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00万元,占总投资的68.08%(包括企业自筹资金为83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0%,发行专项债券全部用作项目资本金*****.00万元,占总投资的48.08%),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按计划分批次予以支付。
本项目拟发行专项债券总额*****.00 万元,占总投资的48.08%,其中:第1年申请发行专项债券*****.00万元,第2年申请发行专项债券2500.00万元,第3年申请发行专项债券2500.00万元。发行债券期限为30年,债券利率按3.5%测算,发行费为面值的1‰,发行专项债券全部用作项目资本金。
市场化融资*****.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92%。其中:第1年市场化融资5280.00万元,第2年市场化融资4000.00万元,第3年市场化融资4000.00万元。
(四)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
1. 预期收益
(1)项目收入
本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砂石开采销售收入包括河砂销售收入、机砂销售收入、碎石销售收入。项目债券存续期累计总收入为******.60万元。
(2)项目成本
本项目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管理人员公积金等)、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用)、维修费、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本项目债券存续期累计运营支出为*****.76万元。
(3)融资平衡方案
若项目在满足上述资金筹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期收益的假设前提下,专项债和市场化融资全部到期时,在偿还当年到期本息后,仍有*****.68万元的累计现金结余,不存在资金缺口。
本项目专项收入加市场化融资可偿债净现金流为*****.68万元,专项债券及市场化融资到期本息合计*****.00万元,本项目收入覆盖倍数为1.32倍。
其中:本项目专项收入专用于专项债券部分的可偿债净现金流为*****.47万元,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合计*****.00万元,用于偿还专项债券部分的专项收入/政府专项债本息的收益覆盖倍数为1.32倍;
本项目专项收入专用于市场化融资部分的可偿债净现金流为*****.21万元,市场化融资到期本息合计*****.00万元,用于偿还市场化融资部分的专项收入/市场化融资本息的收益覆盖倍数为1.32倍。
(五)潜在风险评估
项目可能存在施工、运营、投资测算不准确等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等因素,通过实施单位、业主单位采取合理可控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规避、减轻相关风险的发生。经评估,项目风险总体可控。
(六)主管部门责任
1. 项目主管部门: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包括:指导业主单位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具体问题,督促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建设运营项目,确保项目高质量早日建设,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确保项目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监督业主单位按时履行债券本息清偿责任,切实维护债券信誉。
2. 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射洪市财政局
主要职责包括: (1)配合落实项目配套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2)监督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情况。
3. 项目业主单位:射洪市河东诚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2)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3)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及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七)第三方评估信息(包括财务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1. 财务评估报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西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中审国际会咨〔2024〕第030号),评估意见:本次评价的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2. 法律意见书
四川同之也律师事务所就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川同字(2024)法意字第066号),法律意见如下:
(1)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依法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单位,具备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的主体资格。射洪市河东诚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效存续,具备作为项目业主的主体资格。
(2)项目现已完成了部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项目业主及实施机构正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办理、完善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3)项目具有公益性且有收益,符合财预〔2017〕89号文关于“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领域要求。
(4)根据《实施方案》以及《财务评价报告》,本项目融资与收益能够达到平衡,符合财预〔2017〕89号关于“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的条件要求。
(5)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本项目调整事项已经省级政府批准。
附件: 1.《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用途变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债〔2024〕28号)
2.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书
3.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法律意见书
4.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5.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披露信息核对表
6.射洪市涪江岸线货运港口航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信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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