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政策调节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和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及时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白山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我市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

(十一)负责国内区域合作和拟订我市对口支援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职责。

(十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指导价格的评估、鉴证、认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六)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娄善伟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曹云飞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井庆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经济运行办公室、农业农村科(环资科)、“两山”理念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储备科、粮食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宋飞艳 市发改委副主任,分管能源科、交通运输科、经济动员办公室、地区城镇科、机场办、民营经济工作,负责联系高铁办。

刘成义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产业协调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工作。

荆轶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服务业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信息中心工作。

毕增伟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历 国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负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全面工作。

沈 武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协助刘成义同志分管产业协调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工作。

李保国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协助荆轶君同志分管服务业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信息中心工作。

高 辉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负责委机关工会、协助井庆涛同志分管执法督查科、储备科、粮食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设置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全市经济发展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分析和评价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变化,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分析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产业协调科(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产业发展态势,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组织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组织开展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协调推进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承担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农业农村科(粮食产业发展科)。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组织储粮先进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大米、杂粮杂豆等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六)服务业发展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集聚区建设,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放的审核、呈报及后续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政策;承担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和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成品粮应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员指令。承担相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七)能源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仓储安全科)。负责组织全市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贯彻执行国家、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法规。参与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筛选、包装、申报能源重大项目,负责重大电力建设项目申报。负责全市30万吨以上新建矿井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管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

(八)地区城镇科。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全市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全市地区经济协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白山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拟定实施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重点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建立项目储备库,适时完成项目储备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协调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指导重点项目的评估、论证、策划、包装、推介和管理;负责重点项目信息编发工作,向社会各界发布项目信息;加强重点项目服务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注册、登记、立项、规划、土地供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内容、质量等情况予以监督;受行政部门委托,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重点项目调研工作,总结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通讯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3776号

邮编:******

联系电话:0439-*******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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