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年滨海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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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2026年滨海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ZXZC-2024-05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滨海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普天创新园西塔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ZC-2024-054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滨海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8.9122万元
最高限价:208.912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4.877 34.877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第一包:事前绩效评估;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8.6586 28.6586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第二包:绩效目标审核及指标体系完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47.9002 47.9002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第三包:绩效监控及自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69.626 69.626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第四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27.8504 27.8504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第五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第1-5包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到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普天创新园西塔16层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普天创新园西塔15层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兼投不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普天创新园西塔16层
联系方式:毛同芳,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同芳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预算绩效管理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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