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河新建围堰项目招标公告

小新河新建围堰项目招标公告


小新河新建围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小新河新建围堰项目。

1.2 项目地点:科城街道境内。

1.3 项目规模:约6.5万元

1.4 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1.6 工期:3 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新河新建围堰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8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 9 月 26 日至2024年 9 月 28 日17:30时前至盐城旭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南高新区黄海街道东进路商贸中心2幢308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旭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ycxurong.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9 日15:00 时。

递交及开标地点:科城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盐城市盐都区海洋路与科技路交汇处财富港9号楼)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7.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7.4.2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7.4.3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4.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八、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柯主任

联系电话:152*****12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旭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8*****7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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