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服务框架(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塔河炼化公司。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6.5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对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5年二类、三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等),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及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工程一类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以上

(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执业业绩;

(2)安全评价工程师(至少2名)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或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安全评价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7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路东路60号;

邮编:******

联系人:张志高;

电话:0997-*******

电子邮箱:zhangzhg.t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

联系人:谷晨光;

电话:0371-******** 0371-********

电子邮箱:yuchg2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方旭敏

0997-*******

电子邮箱

fangxm.t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河南,郑州市,新疆,库车市,郑州,0371-,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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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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