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工作信息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政治工作信息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政治工作信息中心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BNUG-G101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施工图纸涉及建筑工程配套物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元,招标控制价******.2元。 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5.招标范围: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文件说明为准,即建筑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守秘密要求。 6.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 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10.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线上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0月29日(具体电话通知)。 (二)踏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 佟先生 (四)联系电话:138*****78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与踏勘后,如未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提出异议的,中标后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现场踏勘结果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需在踏勘现场签字确认。如未进行现场踏勘,不能通过资格性、形式、响应评审。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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