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深府办〔2022〕43号)《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攻坚克难全面精准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和专项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深建房安〔2023〕2号),顺利推进我区加装电梯进程,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编制工作已纳入宝安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我局拟就《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以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5:00-17:00。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4楼开标室。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组(3名听证人)、1名听证陈述人、2名书记员以及8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组织请于2024年7月12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bajs@baoa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如报名人员超过8人,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组织机关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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