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
附件3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年10月29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JDA007。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86*****749
招标联系人:闫奇龙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空气离合器 | φ5.5×3.5m湿式半自磨机 | 1 | 详见招标要求 |
2 | 空气离合器 | φ3.8×6.6m溢流型球磨机 | 1 | 详见招标要求 |
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半自磨机配套用空气离合器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刚果(金)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刚果(金)。
海拔高度:1282m。
环境温度:矿区所在地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7℃,气候温和。
室内/室外:室外(电气设备现场有棚防护)。
供电条件:电源:高压三相11kV,低压380V,220V,频率50Hz。
设备所需的冷却水源由设备使用单位提供。
水质: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28℃;水压:0.2~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d/a,24h/d,3班/d,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磨机主要技术参数
磨机规格:φ5.5×3.5m湿式半自磨机
主电机功率:1700kW
离合器转速:200r/min
电机的失步转矩(最大转矩)为额定转矩的2.0倍
磨机的筒体工作转速:13.8 r/min
磨机筒体内径:φ5500mm
充填重量(包括物料和钢球):~59t
介质充填率:15%
3.2相关技术要求
离合器安装在同步电动机与传动齿轮装置的小齿轮轴之间,离合器摩擦轮毂安装在被驱动端(小齿轮轴端)。
气源参数:气量0.8m3/min,压力1MPa。
四、供货范围
4.1空气离合器供货数量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空气离合器本体,带轴向锁紧装置等,整套气动控制系统,标准的气罐组件和储气罐,包括连接管路、阀、控制仪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之间管路、储气罐和空压机之间管路(每根10米)等;带电气控制箱,带接线端子;带进气旋转接头和旋转接头组件。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要求离合器采用广泛应用于球磨机、自磨机、半自磨机的气动轮毂式离合器。包括脚架、元器组件、鼓轮、轮毂、旋转阀、控制阀、气罐、气压调节器、控制柜。
5.2离合器结构设计要求简单可靠。采用闭路系统结构,除离合器启动抱紧时需要进气外,正常运行时无需进气。维护离合器时,无需拆掉传动轴和从动轴。仅需要拆除螺栓就可以将离合器本体和轮毂从两个轴之间卸下。
5.3离合器须保证在极短时间内能带来达到运转速度所需的高惯量负载。保证磨机逐步线性加载、平缓起动,避免超过电力的最大峰值功率,保护动力传动系统免遭高扭矩电机和非常规起动所带来的严重重击。
5.4离合器使得同步电机驱动球磨机的启动时间保证为4到7秒之间,不能超过7秒钟。
5.5离合器应用在0.7MPa气源气压下能够提供的扭矩安全系数>2.25。正常传递电机扭矩所需的气源气压不得大于0.7MPa。
5.6离合器的轮毂式摩擦面必须具有极高的承扭能力,保证摩擦材料表面磨损均匀,结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三、技术性能及参数”的各项要求。
5.7离合器应采用必要的通风设计,保证磨机起动时快速散热。
5.8离合器应带轴向锁定装置,限制电机轴的串动,防止损坏电机轴的轴承。包括轴套、摩擦轮毂、带橡胶气胎的离合器、旋转接头等。
5.9离合器的气动控制系统和储气罐须带有压力调节器,流量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压力表开关等。
5.10储气罐在离合器供货范围内,并将储气罐的一次检测元件配置齐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空压机之间的系统供气的管路由离合器厂家负责,约10米,要求管路为不锈钢材质。离合器厂家需提供压力、流量等参数及管路设计要求、必要的制造图等。储气罐的设计压力12bar,材质碳钢。
5.11离合器应配套就地电气控制箱,柜内留有接线端子,控制箱盘上有按钮和选择器,控制箱材质要求使用304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IP65。
5.12空气离合器两端的轮毂与轴套的孔径及键槽的尺寸,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以保证电机轴和小齿轮轴与离合器的配合安装。要求离合器总长1430mm(即主电机轴端和小齿轮轴端之间距离)。
5.13实现球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起动。气源通过过滤器进入调压阀,调压阀将空气压力调节至系统所需压力。首次启动时,如果管路里的压力达到0.1~0.3bar左右时,压力开关将阻止电机启动。离合器启动器打开后,电磁阀打开,压缩空气进入离合器,此过程将持续4~7秒,可通过流量控制阀调节启动时间。当管路压力突然下降到所需压力的90%时,压力开关会发信号给控制系统,要求电磁阀关闭,即离合器迅速放气以脱排。
5.14离合器储气罐必须带有国家质量监督局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
5.15乙方需提供空气离合器选型报告一份。
5.16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铭牌要求中英文对照形式。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除另有规定,铭牌至少应有制造厂厂名和产品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主参数等。
5.17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英文双语版本,操作屏中英文切换界面形式。
5.18必须满足本项目现场室外露天使用要求。
六、标准和规范
空气离合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乙方确定试验日期后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参加,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或不去工厂参加检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即可进行检验工作。
7.2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3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4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5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6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7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7.8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4售后服务
8.4.4.1售后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8.4.4.2质保期内设备问题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负责货物在常规操作下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供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沟通解决设备故障,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供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书面回复,一般质保零件在确认赔偿后及时免费将所需配件空运送到需方指定的刚果(金)项目地仓库。如遇暂时确实难以提供的质保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适当延长交货时间。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若需要供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供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派遣技术人员。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供方承担所派技术人员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和保险等相关费用。
8.4.4.3质保期外设备问题处理
首先供方应积极配合通过电话沟通解决问题,若需厂家提供配件,供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书面回复,及时将所需配件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配件费用和运费由需方承担,如暂时难以交货的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可以适当延长。但供方需确保提供的配件型号无误。
若需方提出需要安排供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供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帮助需方解决设备问题,需方承担供方所派技术人员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津贴费用(食宿地点由需方提供)
8.4.4.4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处理
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及时派出适当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需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和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按中国相关法律诉讼解决。所发生费用由最终界定责任方承担。
8.4.4.5备件供应保障措施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从用户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离港后24个月,以二者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监造、检验、试验
10.1监造及检验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同时甲方会随机的派遣临时检验人员进入乙方制造厂或外协厂家生产车间进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乙方应保证完全配合。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第三方监造和买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外购材料、配件入厂前,乙方需要先向供货商取得材质及检验证明;入厂后应按乙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自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本项目业主方要求派代表参与一些关键测试节点的见证,乙方积极配合,提前2周通知甲方。
10.2试验
10.2.1 总则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协议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10.2.2 工厂试验
(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性能指标要求,甲方将保留参加乙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力,乙方应予配合。
(2)产品生产完成后,对产品做工厂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3)乙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厂验收试验。
10.2.3 工厂验收试验
(1)乙方应在工厂验收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合同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在联络会上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应确认提供的合同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乙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向甲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4)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乙方向甲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5)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6)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合同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
10.2.4 现场验收试验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甲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指导下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涂装按JB/T5000.12-2007《涂装通用技术条件》。设备表面采用喷砂处理,去除其表面氧化物,然后喷涂底漆和表面漆。
11.1.2所有结构件表面应进行涂漆,油漆的选择和喷涂应考虑海运因素和项目现场的环境条件:
1)金属表面的处理(基层处理),根据不同基层采取机械/手工清除清除等措施,在涂漆前应除锈处理;
2)满喷(或刷)防锈漆3道。
3)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底漆使用环氧树脂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4)第二遍油漆:涂漆使用环氧云铁中间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 40μm;
5)第三遍油漆:涂漆使用聚氨酯面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60μm;
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海上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
11.1.3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4设备涂漆必须满足长期海运和露天使用要求。
11.1.5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1.2包装
11.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机电设备应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海运、陆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振、防变形、防腐蚀、防丢失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2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3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
11.2.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5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1.2.6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1.2.7包装采用的钢板、型钢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满足长距离、多次搬运、海陆联运、多层叠放的强度要求。
11.2.8设备包装要考虑合理的、经济的防腐措施,包装前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11.2.9电气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确保不致在海上运输和保管期间受潮和浸水
11.2.10所有的货物(设备、拆分的零部件、备件和工具等)均应进行系统的编码,并在包装上清晰标识,以便现场找到这些货物并进行安装和维护工作。
11.2.11包装满足长期陆运、海运出口包装要求。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含基础载荷),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外部接口条件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免费提供。
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设备资料语言要求为中英文对照形式。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12.6全部资料均要求中英文对照。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技术联络人:王超188*****528
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溢流型球磨机配套用空气离合器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刚果(金)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刚果(金)。
海拔高度:1282m。
环境温度:矿区所在地属热带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7℃,气候温和。
室内/室外:室外(电气设备现场有棚防护)。
供电条件:电源:高压三相11kV,低压380V,220V,频率50Hz。
设备所需的冷却水源由设备使用单位提供。
水质: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28℃;水压:0.2~0.4MPa;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d/a,24h/d,3班/d,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磨机主要技术参数
磨机规格:φ3.8×6.6m溢流型球磨机
主电机功率:1700kW
离合器转速:200r/min
电机的失步转矩(最大转矩)为额定转矩的2.0倍
磨机的筒体工作转速:16.8 r/min
磨机筒体内径:φ3800mm
充填重量(包括物料和钢球):~150t
介质充填率:40%
3.2相关技术要求
离合器安装在同步电动机与传动齿轮装置的小齿轮轴之间,离合器摩擦轮毂安装在被驱动端(小齿轮轴端)。
气源参数:气量0.8m3/min,压力1MPa。
四、供货范围
4.1空气离合器供货数量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空气离合器本体,带轴向锁紧装置等,整套气动控制系统,标准的气罐组件和储气罐,包括连接管路、阀、控制仪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之间管路、储气罐和空压机之间管路(每根10米)等;带电气控制箱,带接线端子;带进气旋转接头和旋转接头组件。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要求离合器采用广泛应用于球磨机、自磨机、半自磨机的气动轮毂式离合器。包括脚架、元器组件、鼓轮、轮毂、旋转阀、控制阀、气罐、气压调节器、控制柜。
5.2离合器结构设计要求简单可靠。采用闭路系统结构,除离合器启动抱紧时需要进气外,正常运行时无需进气。维护离合器时,无需拆掉传动轴和从动轴。仅需要拆除螺栓就可以将离合器本体和轮毂从两个轴之间卸下。
5.3离合器须保证在极短时间内能带来达到运转速度所需的高惯量负载。保证磨机逐步线性加载、平缓起动,避免超过电力的最大峰值功率,保护动力传动系统免遭高扭矩电机和非常规起动所带来的严重重击。
5.4离合器使得同步电机驱动球磨机的启动时间保证为4到7秒之间,不能超过7秒钟。
5.5离合器应用在0.7MPa气源气压下能够提供的扭矩安全系数>2.25。正常传递电机扭矩所需的气源气压不得大于0.7MPa。
5.6离合器的轮毂式摩擦面必须具有极高的承扭能力,保证摩擦材料表面磨损均匀,结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三、技术性能及参数”的各项要求。
5.7离合器应采用必要的通风设计,保证磨机起动时快速散热。
5.8离合器应带轴向锁定装置,限制电机轴的串动,防止损坏电机轴的轴承。包括轴套、摩擦轮毂、带橡胶气胎的离合器、旋转接头等。
5.9离合器的气动控制系统和储气罐须带有压力调节器,流量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压力表开关等。
5.10储气罐在离合器供货范围内,并将储气罐的一次检测元件配置齐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空压机之间的系统供气的管路由离合器厂家负责,约10米,要求管路为不锈钢材质。离合器厂家需提供压力、流量等参数及管路设计要求、必要的制造图等。储气罐的设计压力12bar,材质碳钢。
5.11离合器应配套就地电气控制箱,柜内留有接线端子,控制箱盘上有按钮和选择器,控制箱材质要求使用304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IP65。
5.12空气离合器两端的轮毂与轴套的孔径及键槽的尺寸,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以保证电机轴和小齿轮轴与离合器的配合安装。要求离合器总长1430mm(即主电机轴端和小齿轮轴端之间距离)。
5.13实现球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起动。气源通过过滤器进入调压阀,调压阀将空气压力调节至系统所需压力。首次启动时,如果管路里的压力达到0.1~0.3bar左右时,压力开关将阻止电机启动。离合器启动器打开后,电磁阀打开,压缩空气进入离合器,此过程将持续4~7秒,可通过流量控制阀调节启动时间。当管路压力突然下降到所需压力的90%时,压力开关会发信号给控制系统,要求电磁阀关闭,即离合器迅速放气以脱排。
5.14离合器储气罐必须带有国家质量监督局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
5.15乙方需提供空气离合器选型报告一份。
5.16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铭牌要求中英文对照形式。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除另有规定,铭牌至少应有制造厂厂名和产品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主参数等。
5.17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英文双语版本,操作屏中英文切换界面形式。
5.18必须满足本项目现场室外露天使用要求。
六、标准和规范
空气离合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乙方确定试验日期后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参加,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达或不去工厂参加检验,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即可进行检验工作。
7.2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3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4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5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6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7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7.8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服务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
8.4.4售后服务
8.4.4.1售后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8.4.4.2质保期内设备问题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负责货物在常规操作下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供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沟通解决设备故障,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供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书面回复,一般质保零件在确认赔偿后及时免费将所需配件空运送到需方指定的刚果(金)项目地仓库。如遇暂时确实难以提供的质保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适当延长交货时间。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若需要供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供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派遣技术人员。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供方承担所派技术人员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和保险等相关费用。
8.4.4.3质保期外设备问题处理
首先供方应积极配合通过电话沟通解决问题,若需厂家提供配件,供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书面回复,及时将所需配件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配件费用和运费由需方承担,如暂时难以交货的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可以适当延长。但供方需确保提供的配件型号无误。
若需方提出需要安排供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供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帮助需方解决设备问题,需方承担供方所派技术人员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津贴费用(食宿地点由需方提供)
8.4.4.4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处理
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及时派出适当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需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和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按中国相关法律诉讼解决。所发生费用由最终界定责任方承担。
8.4.4.5备件供应保障措施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从用户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离港后24个月,以二者先到为准。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十、监造、检验、试验
10.1监造及检验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同时甲方会随机的派遣临时检验人员进入乙方制造厂或外协厂家生产车间进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乙方应保证完全配合。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第三方监造和买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外购材料、配件入厂前,乙方需要先向供货商取得材质及检验证明;入厂后应按乙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自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本项目业主方要求派代表参与一些关键测试节点的见证,乙方积极配合,提前2周通知甲方。
10.2试验
10.2.1 总则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协议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10.2.2 工厂试验
(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性能指标要求,甲方将保留参加乙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力,乙方应予配合。
(2)产品生产完成后,对产品做工厂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3)乙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厂验收试验。
10.2.3 工厂验收试验
(1)乙方应在工厂验收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合同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在联络会上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乙方应确认提供的合同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乙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向甲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4)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乙方向甲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5)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6)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合同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
10.2.4 现场验收试验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甲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指导下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涂装按JB/T5000.12-2007《涂装通用技术条件》。设备表面采用喷砂处理,去除其表面氧化物,然后喷涂底漆和表面漆。
11.1.2所有结构件表面应进行涂漆,油漆的选择和喷涂应考虑海运因素和项目现场的环境条件:
1)金属表面的处理(基层处理),根据不同基层采取机械/手工清除清除等措施,在涂漆前应除锈处理;
2)满喷(或刷)防锈漆3道。
3)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底漆使用环氧树脂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4)第二遍油漆:涂漆使用环氧云铁中间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 40μm;
5)第三遍油漆:涂漆使用聚氨酯面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60μm;
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海上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
11.1.3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采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4设备涂漆必须满足长期海运和露天使用要求。
11.1.5面漆种类及颜色:待定。
11.2包装
11.2.1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机电设备应符合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海运、陆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振、防变形、防腐蚀、防丢失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2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3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
11.2.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5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11.2.6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1.2.7包装采用的钢板、型钢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满足长距离、多次搬运、海陆联运、多层叠放的强度要求。
11.2.8设备包装要考虑合理的、经济的防腐措施,包装前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11.2.9电气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确保不致在海上运输和保管期间受潮和浸水
11.2.10所有的货物(设备、拆分的零部件、备件和工具等)均应进行系统的编码,并在包装上清晰标识,以便现场找到这些货物并进行安装和维护工作。
11.2.11包装满足长期陆运、海运出口包装要求。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含基础载荷),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外部接口条件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设备配置的电气元件清单,说明书,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上述资料提供电子版(WORD、CAD和PDF版)1套,纸质版6套/台。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免费提供。
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设备资料语言要求为中英文对照形式。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4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5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12.6全部资料均要求中英文对照。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技术联络人:郭宜龙150*****368
附件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一次报价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空气离合器 | φ5.5×3.5m湿式半自磨机 | 套 | 1 | ||
2 | 空气离合器 | φ3.8×6.6m溢流型球磨机 | 套 | 1 | ||
合计 | 套 | 2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以上报价含运输费、13%增值税等。 | ||||||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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