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刘埠一级渔港渔业码头岸线二标段招租公告
如东县刘埠一级渔港渔业码头岸线二标段招租公告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如东金海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将位于如东县刘埠一级渔港内的码头岸线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项目为如东县刘埠一级渔港内约600米的渔业码头岸线及附属设施一年租赁使用权,600米码头岸线共分3个标段(编号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每标段岸线码头长约200米、宽约28米(详见附件码头平面分布图)。每个标段由招标人提供6间临时用房,提供水电设施【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租赁用途:码头使用功能仅为渔船的水产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的装卸(不得停靠非渔业船舶),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个人都可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个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如委托他人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2、自然人提供无失信记录(征信证明);企业提供无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查询材料);
3、投标人提供10条及以上船舶停靠意向的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须有该船舶产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三、招租约定
1、招租年限:一年
2、招租底价为:每标段人民币30万元/年。
3、招租方式:竞争性谈判,网上报价不少于一轮,价高者得。
4、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资料附件等在“如东县限额交易交易网”--“镇区交易”--“招标公告”内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五、报名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一律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转账凭证单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缴款户名:如东金海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如东支行,账号:530*****7105。
2、参加公开招租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在网上报名,缴纳平台费1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注:(1)投标人可投所有标段,但仅限中一个标段。
(2)前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
(3)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本标段组织重新招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的系统: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网址:http://221.229.221.172:9092/main
七、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表一)、受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无失信记录(征信证明),企业提供无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查询材料);
3、提供10条及以上船舶停靠意向的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表二)
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表三)
(二)经济标(报价)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四);上传至投标函内
注:1.资审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资审文件”里;经济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分别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和工程量清单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资审文件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和一套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八、本项目租金交款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租金,若三个工作日内不能付清,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重新招标。
租金缴纳账号:如东金海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如东支行,账号:530*****7105。
九、有关事项的特别提示:
1、本次招租码头分三个标段,租赁使用权期限为1年(招标公示结束后租赁期开始。如果因故造成租赁码头延迟交付的,则租赁期限顺延)。
2、中标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全额缴纳租金。
3、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标段以及码头岸线设施使用押金10万元/标段,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缴纳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刘埠一级渔港码头租赁合同》。承租期结束,经招标人验收认可后,履约保证金、押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重新招标。
4、投标人必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考察,对码头资产的权属及现状做充分了解,充分预见租赁码头资产所可能的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减少费用或放弃中标等要求。投标则视同对码头现状充分了解。
十、本次未中标的投标人如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本《招租公告》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与本《招租公告》所列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招标单位:如东金海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凯晨 电话:158*****617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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