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项目资产评估技术协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项目资产评估技术协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项目资产评估技术协作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项目资产评估技术协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项目资产评估技术协作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HBJT-ZNYJT-*********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以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为研究对象,对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收费经营权)、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收费经营权)、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收费经营权)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等。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元(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元,绕城高速公路北湖至新集段******元,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元),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各路段预算价格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联 系 人:劳先生

联系方式:177*****20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何先生、柯女士

联系方式:027-********138*****609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省交投集团2023年第3季度-2025年第2季度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的单位。(详见附表)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承接过1个无形资产类资产评估项目业绩。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工程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八、 资格审查资料中(三) 供应商声明”)。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近5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担任过1个无形资产类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近半年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复印(扫描)件。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的扫描件(复印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附表:《省交投集团2023年第3季度-2025年第2季度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

4

日晟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

5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6

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8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武汉中信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3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湖北中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9

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湖北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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