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
HWKJ-FWQCD-SG1标段、HWKJ-FWQCD-SG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服务区(芙蓉、新桥)广场工程施工项目(HWKJ-FWQCD-SG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窗体顶端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芙蓉服务区位于常州市武进区芙蓉镇。在服务区原址上进行扩建。服务区场地由原95亩用地扩建为172亩。
新桥服务区位于无锡市江阴市新桥镇。在服务区原址上进行扩建。服务区场地由原92亩用地扩建为186亩。
窗体底端
本次招标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服务区广场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即 HWKJ-FWQCD-SG1标段和 HWKJ-FWQCD-SG2标段,其中:HWKJ-FWQCD-SG1标段为芙蓉服务区广场施工,HWKJ-FWQCD-SG2标段为新桥服务区广场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芙蓉、新桥两服务区的路面工程(所有沥青、混凝土路面)、老路面处理、服务区老场地拆除、服务区地下管廊等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以及与房建工程建设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其中:河塘回填、土方回填、灰土等由道桥主体单位实施,本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北侧综合楼、北侧加油站、宿舍楼、配电房、泵房、维修间、警务站、垃圾房等建筑拆除,景观绿化、广场铺装拆除,围墙、旗杆、高杆灯、标识标牌、景石、雕塑小品等拆除,以及整个服务区围栏、监控、LED大屏、道路、管线、基础等配套设施的拆除(拆除后的大棚等设备设施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配电房设备须交由发包人处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
HWKJ-FWQCD-SG1标段工期:729日历天,芙蓉服务区南北区分阶段进行施工,其中南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北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
HWKJ-FWQCD-SG2标段工期:729日历天,新桥服务区南北区分阶段进行施工,其中南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北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
招标人有权根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进度进行工期调整,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需含有路面工程)。
(3)其他条件: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等级为准);
2)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被暂停投标人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撤离。
b、项目总工
1)窗体顶端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窗体底端
2)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所投项目中标后能够依法撤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需含有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
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需含有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
注:
(1)投标文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报表填报说明。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相关条款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投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要求签名)或证书截图,否则按证书无效处理,将否决其投标。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的证书上的使用有效期为准,如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窗体顶端
(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第一个信封开标会腾讯会议号为:*********,第二个信封开标会腾讯会议号为:*********,若投标人不进入视频会议室观看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0时30分;
窗体底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海虞北路518号
联 系 人:吴志军、高中华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联 系 人:倪静、沈银燕
电 话:025-********-206、203
传 真:025-********
E-mail:*********@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按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
|
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