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示
关于遴选2024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农函〔2024〕83号)要求,2024年我县计划建设不少于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示范基地必须是农业企业、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的合法生产基地;
2.种养有一定的规模(种植100亩以上、水产50亩以上,禽畜年出栏2万只以上),带动农户能力较强;
3.有示范展示能力,能开展1个(项)以上省级(或市县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4.有能力组织1场以上培训观摩活动;
5.基地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已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或已成功申报“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
6.申报单位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7.有与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有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作的科研基地优先;
8.主动邀请农技人员到场技术指导和登录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
1.种养有一定的规模(种植50亩以上、水产20亩以上,禽畜年出栏1万只以上);
2.有示范推广能力,能开展1个(项)以上省或市县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优先;
3.示范主体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已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或已成功申报了“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优先;
4.登录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
1.申报表;
2.基地(或主体)的承包合同复印件;
3.基地需提供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基地(或主体)的现状照片、开展工作照片等;
5.基地(或主体)负责人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或者高素质农民证书、“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证书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基地或主体积极申报,并于公示期内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地址: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三元一路38号
邮编:******
联系方式:0758-*******
附件:封开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
封开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农技推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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