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谈判二次公告
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谈判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丹东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8:0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卓然、陈思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136*****157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卓然、陈思宇024-******** | ||
附件: | |||
附件1 | 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谈判二次公告1021.docx |
项目概况
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JLNZDDL-F3001
项目名称:某部冬季供暖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要求:冬季供暖服务。
2.服务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3.服务期限: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4.项目预算为基础服务:33.4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
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gczbyxgs@126.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136*****157
联系方式: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任卓然、陈思宇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卓然、陈思宇
电 话: 024-********
标签: 冬季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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