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东丰县公安局关于交警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1、采购人:东丰县公安局2、采购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9.8万元4、拟采购的货物、服务说明:视频会议终端一体机:高清机顶盒终端(8M,1080p收1080p发,1个10/100M,内置PTZ摄像机,数字麦克风),支持视频本地回显可调节亮度、饱和度、对比度等参数,双流特性支持H.239标准双视频流协议,支持单屏双显、双屏双显支持动态双流/静态双流,支持带宽调整,音频接口,数字音频:HDMI、专用数字音频,模拟音频:3.5mm 支持双声道立体声,音频特性,音频采样频率:48KHz,AEC(自动回声消除),ANS(背景噪声抑制),AGC(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唇音同步,静音与哑音控制。5、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6、申请理由:根据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局交警大队需安装一套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目前省厅、省总队及市(州)公安局搭建的视频会议系统均使用的是苏州科达公司生产的相关设备。为考虑设备的兼容性,确保建成的会系统能与省厅、省总队及市(州)公安局视频系统互联互通,特请示视频会系统设备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7、拟定供应商名称:长春伟迪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的辽源区域金牌代理商)8、论证意见:根据采购商品的独立性、保密性要求,结合目前供货商能力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付强 工作单位:东丰县农电局 职务:科员 论证专家:李梅生 工作单位:东丰县公安局职务:主任9、公示期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东丰县公安局、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抄送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东丰县公安局联系人:曹铁成联系电话:****-*******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先生地址:东丰县东丰镇东风路293号 联系电话:****-*******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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