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幸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130100330600118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幸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O0万元,招标人为廊坊市资产远
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幸福资产进行法徘尽调机构选聘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似收购华夏幸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则华夏本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脚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
续满5年以上,且执业律师不少于15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自2021年1月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3)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尖信主体名
()业务精良稳定、服务意识良好。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
(5)应对木次工作的保密事宜作出书面承诺,对执业过程中知卷的商业秘密,以及公司要
求的保密内容等,未经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相关秘密及资料对外泄露。
(6)近一年未与华夏幸率福及其关联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包括接受华夏幸辎委托的任何
法律服务。同时未参与过与本次收购项目有关的服务,并作出书面承诺,如发现上述情况
将无偿退出本项日、终止法律服务,赔偿公司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邮件发售。比选中请人郎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的原
件扫描件(请确保所有资料清晰)发送至bad1I1e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比选代理工作
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发售比选文件。资料如下:徘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插件,以上资科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接收。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
二段五楼5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
二段五楼511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奉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
比选人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同关于拟收购华夏幸福资产进行法
律尽调机构选聘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国
项目概况:廊坊市货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率福货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华夏福资产进行法律尽调机构选聘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按路29号梦工场1幢02室。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中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比选中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满5年以上,且执业
律师不少于15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自2021年1月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3)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e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
(4)业务精良稳定、服务意识良好。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
(5)应对本次工作的保密事宜作出书面承诺,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以及公司要
求的保密内容等,未经同意不得将其知委的相关秘密及资科对外泄露】
(6)近一年未与华夏率福及其关联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包括接受华夏幸福委托的任何
法律服务。同时未参与过与本次收购项目有关的服务,并作出书面承诺,如发现上述情况,
将无偿退出本项目、终止法律服务,赔偿公司损失。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
置
获取方式:邮件发售。
比选申请人邮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请确保所有资料清断)发送至
hbdl11@163.c0m邮箱,并电话告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发售比选文件。
势
资料如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
件,以上资料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二段
五楼511室
8、其他
8.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与开启环节
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
选人将拒绝接收。
8.2服务内容:本次交易拟收购资产规模预计不超过250亿元,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华夏奉福
廊坊域内项目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本次法律尽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对手方相关情况,拟收购资产的权利负粗与权利瑕流情况,拟承接债务的式实性、合法性等
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法律事项等。
通过对交易对手方、拟收购的资产、拟承接的债务等开展法律尽调,充分揭示本次交易的相
关法律风险,同时为公司决策推进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法律风除提示和法律意见,交易确定后,
为公司提供涉及交易过程中的协议起草、与对手方协商谈判、参与公司内部讨论及汇报、履
行审批流程等全套法律服务。配合国家审计和巡视、巡查。
8.3比选控制价:100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专用首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按路29号梦工场口幢2室
(1)
联系人:邢博会
电话:139316031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联系人:付立英
电话:1331336153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他蓝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业务专章)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