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物流园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245-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物流园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代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久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要求对准东物流园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代理服务,向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
取得批复,最终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专项代理服务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物流园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物流园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
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
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3、供应商承揽过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4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或服务合同等材料)。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3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5、凡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库的,不得参加此次招标。
6、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携带一套加盖公章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
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获取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领
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00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1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
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
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0 日完成所有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2000 元(贰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
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现
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
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久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899637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蔚女士、马先生
电 话: 13095050529
电子邮件: 25702874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