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部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输入输出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山东某部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9:3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网络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经理、李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 185*****958 | ||
采购单位 | 山东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经理、李经理0531-******** 185*****958 |
项目概况
某部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SCXT-W3006
项目名称:某部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子显示屏 | 详见谈判文件 | 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山东省泰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28万元 ;
3.最高限价:28万元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报价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线上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hjt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某部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方式:刘经理、李经理0531-******** 185*****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李经理
电 话: 0531-******** 185*****958
标签: 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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