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C******W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内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公关传播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5. 合作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根据中标公司服务情况,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次招标费用预算为三年共计200万元,如在合同有效期内费用提前用完,则所签合同提前结束。
  6. 中标人数量:1至3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 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6)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7)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或代理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8) 投标人至少具备推广传播与互联网金融品牌相关的1个品牌营销项目案例(含广告投放)或1个公关传播项目案例;

(9)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0)投标人须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数量达到三家或以上时方可开标。
  2.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寻找商机->我要参与(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因同时进行的项目较多,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至少具备推广传播互联网金融品牌相关的1个品牌营销项目案例(含广告投放)或1个公关传播项目案例,提供在实际操盘中的留痕资料(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或项目报告、需求沟通邮件、工作沟通记录、相关策划方案、执行计划等其中任意一项。如涉及合作方敏感信息可进行脱敏)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由投标人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少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或代理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鉴定真伪的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取。)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改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 投标人需完成“技术需求书”中技术命题响应,在标书中分别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和分析,要求切合实际、具备可行性、原创,符合阳光消费金融品牌调性。
  3. 开标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因进入大厦需门禁卡(请到大厅前台咨询),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东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公司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具体会议室号请开标前提前在LED显示屏查询)。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ntcitc.com.cn)”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金安中海财富中心A座16层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7A

联 系 人:白羽飞,陆欣

联 系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 子 信 箱 :luxin@cntcitc.com.cn

特别告知

010-********、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北京市

标签: 品牌营销 公关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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