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消防水系统监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厂区消防水系统监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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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厂区消防水系统监测
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24038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4〕3 号文批准采
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
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厂区消防水系统监测建设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中标人数量:1 家
1.2.1 标包号:1
1.2.2 采购内容:围绕广水卷烟厂现有消防水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预作用
喷淋),按照全过程水压流量联网监测原则,购置包括无线压力变送器、有线压力变送器、
电磁流量计等硬件设施。同时,结合招标人厂区情况,匹配相应的硬件、平台及服务,完成
布线、施工、砌筑井,施工后进行地面和草坪的功能、景观恢复,搭建“智慧消防物联网系
统云平台”,集成消防水系统智能联网管控系统。项目完成后,能实时监测厂区 30 处室外消
火栓和 20 处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的流量、压力数据,并接入联网系统。
1.2.3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698150.00 元。
1.3 项目地点:湖北省广水市
1.4 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
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至少 1
个月,试运行结束满足验收条件后可进行验收。
1.6 质保期要求:整体质保不少于 12 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 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
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
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
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 特殊要求:
2.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工程类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近 6 个月(2024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时
间)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
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
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
生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
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 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
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
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
的所有项目)。
4.2.2 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
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 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0
元/标包、平台服务费 350 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
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
“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
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
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
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
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
“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
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
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
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证书的办理,
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CA 办理费用标准:
首次 CA 办理费用共 400 元,包含智能 USBkey 费用 50 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
数字认证首年费用 350 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
次 CA 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
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CA 申请帮助”“CA 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
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 2 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 栋 1

联系人:赵经理、戚经理、田经理、乐经理
联系方式:027-87500052/13871105128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安全保卫科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军民路 5 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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