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正式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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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0-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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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正式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WHY2024-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由长二发改〔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地块正式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正式电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电业部门审图等;完成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验收通电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含新建10KV电缆线路、各类电缆井、中压开关站、园区各分变电所内10KV/0.4KV变配电施工送配电系统调试等(负控装置、计量表、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模拟图板、直流屏、电池屏、封闭式母线、桥架、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直流屏至开关柜、中央信号箱)、接地、防火堵洞、静电地板、高压绝缘胶板、所需的劳保用品及专用工具)。负责电力外网电缆路径的规划、占道、挖掘、顶管等批件会签手续办理、市政绿化施工补偿费等。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86㎡,其中厂房6栋,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4栋,设备用房2栋,总配变容量为*****kVA。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物流园区东至英凯大街,南至常德路,西至英俊东街。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发包人提供前置报装资料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伍级及以上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1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测量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计划员1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刘晓婷

联系电话:138*****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尹新茹

电话:185*****67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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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区 国际物流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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