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前询价函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前询价函

标前询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新能源公司”)拟选聘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根据市新能源公司《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以标前询价函形式了解本项服务的市场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

1.提供与公司需求相关的法律信息,包括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信息;

2.提供与公司需求相关的政策类信息,为公司各部门工作提供政策资料支持。

(二)合法性审查

1.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公司重要的日常性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议、章程、制度、项目等);

2.根据公司要求,就其单项重大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审核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三)法律咨询服务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公司相关业务的重要谈判,应邀出席决策会或需律师参与的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对有关表决或审议、讨论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应公司要求,为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见证。

(四)法治文化建设

根据公司的安排,为公司提供法律培训服务,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需要,辅导和培训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

2.结合公司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重要的员工进行有关法律规范的培训;

3.针对公司各部门需求,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项法律培训。

(五)诉讼案件及其他纠纷处理

1.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有关的诉讼案件,并参与谈判、跟踪管理;

2.协助处理公司突发事件、涉及新闻媒体的相关事宜;

3.协助处理公司劳资纠纷,提供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续约及聘用期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服务。

(六)其他法律服务

根据公司实际,对偶发的、临时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向公司提供的法律和政策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能切实解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

1.质量要求:在对公司各项制度、合同、决议等文件进行审查时,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发现问题和风险点,并依法提出明确的解决和修改意见,保证审查质量。

2.时限要求:对紧急程度一般的文件审查,必须在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意见;对紧急事项的文件审查,必须在收到文件后严格按照需求部门人员要求的时限及时反馈意见。

3.形式要求:由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的每一个文本的法律意见,均需由审查律师出具正式的、书面的签字,对第一次出具意见后,因业务需要需继续与文件相对主体协商的,审查律师需继续保持与需求部门人员的沟通,及时协助需求部门人员以电话方式或当面与文件相对主体进行协商、沟通,保证对文本的全流程跟踪服务,维护公司权益。

(三)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撑工作要求: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应即刻解答相关问题。若不能即刻解答的,必须在当日内反馈;

2.应邀出席决策会或需律师参与的公司其他重要会议等需要现场出席提供法律服务的,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

(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要求:

1.应根据公司的安排,为公司提供各项法律培训服务时,培训内容应紧扣主题,认真、充分、全面准备,内容讲解应通俗易懂、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每年对公司开展的法治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培训主题和培训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五)诉讼案件及其他纠纷处理工作要求:

1.根据公司要求,参与案件讨论,提供处理意见;

2.需要现场出席提供法律服务的,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

3.应熟悉公司所有诉讼案件内容及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

(六)指派坐班律师

选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在提供顾问服务期间,须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坐班律师。指派的坐班律师,除能胜任前述服务内容且满足前述工作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持证时间不少于3年。持证时间不足3年,个人能力及经验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将其在公检法、企业法务工作的时间纳入计算。

2.具备诉讼及公司非诉业务相关经验,精通《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曾为新能源类行业、国有企业等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的优先。

3.坐班律师管理

坐班律师应遵守公司考勤等管理制度,包括接受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加班,在公司坐班服务期间只能处理公司相关业务及工作。

坐班服务时间:一周须保证共计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累计不低于4个小时)到公司坐班服务。

服务团队指派或更换坐班律师前须与公司进行协商,经公司确认同意后进行指派或更换同等资质和能力的坐班律师。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更换坐班律师的,将按500元/次的标准扣减服务费用,且公司有权直接从应付顾问费中直接扣除。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近三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具有为国有投资运营平台、国有企业等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代理过诉讼案件的经验。

3.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团队主要负责人具备8年以上(含8年)的执业年限。另外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实际为公司提供坐班服务的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持证时间不足3年,个人能力及经验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将其在公检法、企业法务工作的时间纳入计算)。

4.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公司对顾问团队及坐班律师的服务实行每季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连续2次不合格的,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能源类公司(输电线路、光伏、储能、充换电等)的法律服务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五、计费方式

参照《四川省发改委、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以包干价方式予以报价。

六、标前询价报价要求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报出合理价格,并于2024年10月25日17:00点前将报价函盖章扫描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nyzb2024@163.com(文件以“公司+项目名称+报价函”的格式命名),或将报价函盖章件(原件)以邮寄方式于2024年10月25日前寄送至市新能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丝绸路12号3楼)。本次报价为非正式投标报价,我公司将根据本次报价情况确定是否邀请贵所参加正式招标(经公司研判,若报价存在畸高、畸低的,将不作为正式招选邀请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先生、0831-*******

(此页无正文)

附件:报价函模板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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