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工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浩宸招字[2024]第
*****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工作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 万元,
招标人为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00 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工作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工作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中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
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
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
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
的不作强行要求);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设备采购项目 ”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工作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浩宸招字[2024]第
***** 号
2.3 项目地点:元谋县姜驿乡姜驿街
2.4 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5 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彩色 B 超机 台 1
2 十二导联心电图 台 1
3 医用电子血压计(臂式) 台 15
4 24 小时动态血压监测仪 台 6
5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仪 台 1
6 肺功能仪 台 1
7 雾化吸入装置 台 5
8 身高体重计 台 1
9 尿液分析仪 台 1
10 制氧机 台 1
11 经皮血氧饱和度检测仪 台 5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6 最高限价:
******.00 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2.7 质量标准:所有设备质保期不低于 2 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一次性
验收合格,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1.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1.4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3.1.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
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截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楚雄浩宸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三楼 )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
(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到场的出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地点为楚雄浩宸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楚雄浩宸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姜驿乡中心卫生院
地 址:元谋县姜驿乡姜驿街
联 系 人:/
电 话:08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三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81*****513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