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中咨华盈招[2024]HN100226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8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买执法记录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
诺);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方式: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身份证复印件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办公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咨华盈招[2024]HN100226 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8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购买执法记录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
诺);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办公室;
3.方式: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2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2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风景管理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8376598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 1 号楼 12 楼
联 系 人: 陈峥
电 话: 1597839055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