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设施项目—给水、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设施项目—给水、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设施项目—给水、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0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双湖县科考保障基地附属设施项目—给水、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双发改[202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湖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县城建有厨房和水厕的已建房屋给排水管网改造。共19处小区及周转房给排水接户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室外给水工程8886.00m,室内给水工程*****.00m,室外排水工程5557.00m,室内排水工程*****.00m,接驳市政管道1983.47m,化粪池集中预处理站(含阳光房223.98m2、室外工程1项),措施项目1.00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试运行、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2.1设计范围: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范围内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全阶段服务工作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县城建有厨房和水厕的已建房屋给排水管网改造。共19处小区及周转房给排水接户工程。主要工程量:包括室外给水工程8886.00m,室内给水工程*****.00m,室外排水工程5557.00m,室内排水工程*****.00m,接驳市政管道1983.47m,化粪池集中预处理站(含阳光房223.98m2、室外工程1项),措施项目1.00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所有的工程施工内容; 2.2.3设备购置:设备等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安装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3建设地点:双湖县。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100%。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 3.1.3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1.4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根据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应完成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以上情形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明确牵头方和成员单位具有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他成员均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规定。 (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6)因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设置暂未完善,导致设计单位作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的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完成投标报名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征及工艺性,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开展,故由施工单位可以作为项目牵头人完成投标报名、办理保单保函、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和联合体协议均按设计单位牵头的要求完成,若本项目顺利完成招投标流程,待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也一律按照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拟定合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双湖县 招标代理:西藏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团结路柳梧城投大厦A-1406 联系人:田工 电话:15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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