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4〕1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膏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始端为膏田片区高东村西北侧支沟、大茶园东北侧支沟,终上端为茅坡乡村尾两河交汇处,共计长约*****米;主要进行河岸猛矿废渣清理、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河岸态复绿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963.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39.2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布的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76*****45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 670*****0001474-******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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