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标段以工代赈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标段以工代赈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以綦发改审批〔2023〕117号文、綦发改审批〔2023〕189号文和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以綦水许可〔2023〕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綦江区,涉及中峰镇、永新镇、郭扶镇、古南街道、赶水镇、东溪镇、文龙街道、扶欢镇、石角镇等镇街;本工程为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五标段),为清溪河信息化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水文监测、信息化数据集成显示、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器数据存储、气象站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0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0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信息化工程标段项目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1.4.1条款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4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联系人: | 黎老师 | 联系人: | 罗老师、杨老师、韩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标段(以工代赈)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招标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