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场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野外场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野外综合场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JWYZDI-W101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建野外综合场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YZDI-W10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摄像头1

全景网络高清智能球机

详见采购清单

16

50个日历天

宁夏固原市

2

摄像头2

物联网球机

详见采购清单

4

3

交换机

24口千兆交换机

详见采购清单

2

4

网桥

工业级无线网桥

详见采购清单

28

5

太阳能供电系统

详见采购清单

12

6

硬盘录像机

详见采购清单

2

7

定制立杆

详见采购清单

12

8

摄像头配套支架

详见采购清单

20

9

物联网卡

详见采购清单

4

10

辅材

详见采购清单

1

11

设备安装集成费

详见采购清单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00元;

3.最高限价:******.00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且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上信息一致(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 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 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 投标供应商2023年08月至今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投标供应商2023年08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申领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第一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艳、刘静静

办公电话:029-********

传 真:029-********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侧四楼第一会议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933-*******

移动电话:0933-*******

采购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 月22日

,陕西,西安市,甘肃,宁夏,固原市,西安,固原,02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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