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G3012墨玉至和田段公路位于田地区中部,起点K0+000位于叶墨公路K2490+485处,终点K74+100,路线全长74.0143km。本项目路段机电设施属于和田分中心管理,和田分中心仅在叶城-墨玉项目中建设有通信、收费设施,无监控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全线为整体式路基。全线共有5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分别为:和田西互通(K19+140.137)、和田互通(K23+700)、和田东互通(K39+823.65)、洛浦互通(K60+562.882)、洛浦东互通(K73+621.996)。所有ETC车道配置ETC收费设备。新建和田养护工区,与和田匝道收费站合建;新建和田服务区(K29+780)一处。

本项目机电工程涉及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工程。

本批次机电工程总工期9个月(其中施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所属项目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集成、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MYJD-1

监控系统

和田监控分中心扩容、新建监控外场设施。对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大桥实施重点监控;对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实施视频监控。

通信系统

新建6处无人通信站。和田通信、收费分中心:本次对其进行扩建,增加监控分中心相关设施并对原有设施进行扩容,负责对本路段的管理工作;干线新建和田通信站1处,与和田分中心通信站相接。接入层新建6处无人通信站,形成环网结构并借助干线网络将全线数据、图像信息传至和田分中心。

MYJD-2

收费系统

新建墨玉主线收费站,在各互通立交匝道上新建匝道收费站。以及6处收费站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收费车道系统、视频监视系统、计重收费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供配电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所有ETC车道配置ETC收费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的彩色复印件(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以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4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艾力、衣力哈木

电话:****-**************

行政监督:****-*******

纪检监督:****-*******(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联 系 人:刘劲松

电话:****-*******181*****625

传真:****-*******

附件:161*****3022336.pdf">S1-1+附件施工招标(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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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电 高速公路 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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