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芦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级验收情况公示
2023年芦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县级验收情况公示
为确保粮食安全,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和《2023年芦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了验收小组,对我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重点围绕服务面积准确、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3年芦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在芦阳、龙门、思延3个乡镇(街道)9个村(社区)(后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为10个),开展水稻、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共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亩次,按照耕*0.36+种*0.27+防*0.1+收*0.27系数折算,服务面积为*****亩。其中:芦阳街道、思延镇、龙门镇实施水稻社会化服务4800亩;芦阳街道、思延镇、龙门镇实施玉米社会化服务*****亩。项目总投资为1021.4934万元,其中:财政投入177万元,项目区农户自筹844.4934万元。2023年12月22日召开项目启动培训会;2024年1月底至2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中标单位到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村组召开宣传组织动员培训会。至2024年9月底,全县社会化服务项目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服务组织确定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于2023年11月3日开标,确定实施主体为四川忠伟农业有限公司、雅安市富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雅安雨城供销惠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75.3675万元。2023年11月10日,县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实施主体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
三、项目实施情况
四、项目验收情况
(一)项目验收原则。一是验收提供的各类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资料是否齐全、合理。二是项目内容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三是项目服务环节是否达到了项目方案的要求。四是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五是项目实施完后被服务的农户满意程度。
(二)项目验收内容。一是服务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作业合同。二是服务组织提供的项目实施资料、台账等。三是服务组织提供由农户签字的服务台账。四是实地核实验收作业面积。五是项目实施农户满意程度达到95%。
五、项目验收情况
9月24日至30日,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经抽查统计:2023年芦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实施玉米社会化服务面积*****亩,实际实施*****.07亩,涉及3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农户6070户,此次共抽查项目实施农户702户占比11.57%、面积2086.02亩占比16.39%;计划实施水稻社会化服务面积4800亩,实际实施4926.06亩,涉及3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农户4183户,此次共抽查项目实施农户520户占比12.43%、面积794.67亩占比16.13%;(达到抽查托管服务面积比例不低于作业面积的10%或抽查服务对象数不低于服务对象总数的10%的验收要求);项目实施农户不满意数8个,占抽查总户数1222的0.66%,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达到99.34%以上。
六、项目验收意见
经验收小组验收核查,一致认为服务组织在2023年芦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能按照实施方案标准完成了服务各环节,提供作业资料完整,达到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通过抽查验收。
七、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835-*******)。
附件:2023年度芦山县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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