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服务的比选公告第二次

采购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服务的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对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服务采购事宜,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以及市级政府部门名义联合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0件开展后评估,主要包含:1.文件的执行效果。文件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文件实施中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文件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和反映;2.文件的合法性。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依据的上位法、上级政策废止或修订后,是否需要及时修订;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协调、衔接;3.文件的合理性。主要论证行政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与义务是否相对应;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合理、恰当,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体现公平、公正;4.文件的可操作性。主要分析制度是否具体可行,能否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备;程序是否简便、易于操作。文件的体例结构、行文用语和条文表述等是否规范准确,逻辑结构是否严密,是否影响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5.文件的处理和建议。评估机关要在如实科学地分析、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对文件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提出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的处理意见等情况。

(三)评估时间:2024年11月上旬—12月中旬

(四)资金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以内。

二、采购方式

(一)确定方式:公开比选。

(二)发布公告:将比选文件在毕节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递交响应资料。

联系人:毕节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 毛女士

联系电话:0857-*******

(三)规则:响应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响应资料及评分标准,由毕节市司法局组织评审,按照从高到低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依此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综合评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有重要情况不再符合中选资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依次递补。

三、响应要求

(一)响应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熟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业务,具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可从毕节市立法咨询专家库、法律顾问专家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与;有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任务的人员和时间保障;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响应机构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响应机构公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30前截止(逾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根据比选文件中“(六)资格条件”,整理需要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邮箱:bjssfjzck@163.com,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报名无效。报名时响应人应在邮件正文中醒目注明清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的,造成的不便及后果责任自负。

3.响应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并按照比选文件中“二、比选响应文件编写及组成”及评分细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刻盘,纸质档原件及扫描件光盘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后,邮寄或参加现场评审时交采购人。若响应人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则应在密封袋封面注明“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字样,并保证响应文件纸质档密封后在现场评审开始前提交采购人。若密封的响应文件寄出后才决定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的,则作出“司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通过报名的邮箱发送到采购人接受报名的邮箱。

响应文件及存储扫描件的设备(光盘、U盘等),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毕节市司法局附305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毛女士收,联系电话:0857-*******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暂定2024年11月5日下午3:00。

(二)评审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毕节市司法局3楼第一会议室。

若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有变化,另行通过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短信或电话)通知。

附件:比选文件.doc

毕节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规范性文件 后评估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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