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挥室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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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网上竞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P0019
采购项目名称: 新店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 徐德霖
项目联系方式: 151*****218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竞价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预算合计: 574,371.00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等方式。 3.供应商必须具备2个有同类该项目的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文本,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新店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大屏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智能中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项目备注:

1.质保内容:供应商保证报价货物的质保期至少三年原厂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免费提供零部件的更换(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 2.响应维护时间: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在接到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进场维修、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负责安排厂家技术人员进场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为交钥匙总包价。报价人须以人民币报价且报价总价应含货物费、运输费、保险费和拌随服务费(包括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费(包括安装所需的辅材、配件等)、税收、采购代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开工或根据采购人开工令开工,45个自然日内完工交付使用,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价0.1%罚款。 5.项目竞价结束48小时内,预中标单位应提供与最终报价一致的正副本报价书供采购人审核备案。 6.本项目按采购人信息化项目相关办法进行管理,须通过信息化项目专项验收,遵守采购人保密、廉洁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7.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前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等情形。 8.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供应商提供合额发票和相关资料,采购人收取3%保证金(或采购保函方式),支付至结算价97%(或100%),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合同包明细:
合同包号 采购限价(总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限价(单价) 规格型号 品牌 技术参数 交货期 备注
1 574,371.00元 新店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1(项) 574,371.00元 不限 45自然日

标签: 提升改造 智能化 指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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