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海丝高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336
3、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泉州片区4处(惠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泉州区域高速公路收费站。本次实施点位共4处,装机容量为1069.485KWP。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除光伏太阳能板(甲供)以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后续配合招标人的服务。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串式逆变器、低压并网柜改造、电缆线路等)采购、供货、建设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项目管理、地方关系协调、含施工用水、用电辅助工程)、设备及材料卸车、二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72小时试运行、达标投产考核验收、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施工标准化标牌及设施制作安装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为:崇武收费站、惠东收费站、惠安南收费站、泉州东(秀涂港)收费站 |
4.2 项目工期:本项目各合同包总工期均为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60日历日,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并网调试及验收期为60日历天,自项目施工工期结束且并网审批资料收集齐全之日起算。
4.3 施工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7.3 本项目投标人应按项目合同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其所投的合同包进行保证。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例:GSZ-2024-336),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336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和(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海丝高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三号楼六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348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公告附件:无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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