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第二批2024年就业技能项目制脱贫人员培训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关于发放第二批2024年就业技能项目制脱贫人员培训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就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的脱贫人员,培训期间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5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我局收到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24人就业技能项目制(脱贫人员)培训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申请。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拟给予韩地美等24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共1.2万元(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请向南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咨询电话:0595-********(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95-********(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narsrc@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40室
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工作日下午1:00-5:00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就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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