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延安市宝塔区11.9MW果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延安市宝塔区11.9MW果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延安市宝塔区11.9MW果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10165*****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新能源延安市宝塔区11.9MW果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华勘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安华勘院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11.9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4.28MWp) ,划分为2个5.95MW的子项目,共安装*****块 615Wp 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32台300kW 组串式逆变器、8台250kW 组串式逆变器和2台150kW组串式逆变器,6台容量为2000kVA 的升压变压器,各子项目均通过室外箱变升压后接入10kV开关站,采用1回10kV架空线路接入附近并网点。最终子项个数和规模根据现场情况可能有所增减,最终按照实际装机为准。
2.3 项目工期:183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及补偿(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配合招标人取得本项目征地资源);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设备(仅不含组件)、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文物勘察、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手续等;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2024年)内具有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提供近三年内所承建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trade.powerchina.cn/bidhy/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 2024 年10 月 23日至 2024 年 10 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汇款时须注“中电建新能源延安市宝塔区11.9MW果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请采用公对公转账汇款,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安华勘院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沈心怡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沈心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延安华勘院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延安市,宝塔区,延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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