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方式公告
镇雄县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举报方式公告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4-10-23
为做好全县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内容:报告单上有“云南省HR、昭通市HR”标识,检查项目前带“*”号,且影像检查结果在15天内、临床检查结果在7天内,各医疗机构不予以认可重复进行检查检验等情况(详见附件)。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举报电话:0870-*******
举报邮箱:zxxwsjyzg@163.com
邮寄地址:镇雄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股办公室
二、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问题线索尽量注明姓名、具体问题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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