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数据采集及多功能会议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数据采集及多功能会议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据采集及多功能会议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数据采集及多功能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数据采集及多功能会议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 项目地点: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4 项目工期:设备需15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成,软件需5天运行实施完成。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并且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年(2013年——至今)有同类或类似的项目业绩2项及以上(含2项)。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吉林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孙高超、韩亚男

电子邮件:ZZJL********@126.com

2016年10月18日


标签: 安装 会议系统 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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