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真空热水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真空热水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10-22)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的委托,就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真空热水锅炉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真空热水锅炉采购项目
编 号:GJSWXYC-******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90万元(含新锅炉采购安装、旧锅炉现场拆解拆除外运,锅炉房大门拆除恢复,地面破坏后恢复等)
3.最高限价:90万元(含新锅炉采购安装、旧锅炉现场拆解拆除外运,锅炉房大门拆除恢复,地面破坏后恢复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项目工期:60日历天(含旧锅炉拆工期)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二室。
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乐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0514-********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联系人: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14-********
办公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扬州日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请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前台(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自行前往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日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标签: 真空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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