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二次)招标公告
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托,就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安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TSZCZX-2016-0003
二、项目名称: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中央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预算:6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只能一家,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3. 供应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市县公告”-“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后免费下载文件。
六、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登记方式: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QQ.com">********3@QQ.com进行报名登记。
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报名登记。
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注:未在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9:30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山县财政局六楼综合会议室(601室)。
八、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6年10月27日9:30时;
谈判地点:通山县财政局六楼综合会议室(601室)。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17:30时止。
十、质疑受理: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夏如生
电子邮箱:********@163.com">********3@QQ.com
联系地址:通山县通羊镇花园路
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李辉
电话:135*****255
联系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
通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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