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社会化承修企业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车辆社会化承修企业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车辆社会化承修企业选取
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社会化承修企业选取
二、项目编号:2024-JLJZGR-F1002
三、项目概况:选取1家具备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修理力量、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场地建设完善,具备完成车辆维修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健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的车辆维修企业。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资格(以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经营范围为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企业生产经营及仓储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不得为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和军队采购失信、预警、暂停名单中禁止参与采购活动资格,三年内受到2次警告处罚及以上的供应商。(以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
(五)无论企业注册地为何处,均需在喀什(喀什市区、疏勒县、疏附县、塔什库尔干县)具备符合要求的正式经营维修场所。
(六)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九)本项目严禁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报名投标,经发现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理,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严禁将项目转包分包。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名须提供以下资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
5.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证明;
6.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经营范围证明;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中国最近一周查询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盖公章);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时限内与联系负责人联系,递交报名材料(扫描成PDF形式)。
六、报名截止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五日(日历日)18时00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资格预审和现地考察结束后,我部将向合格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已通知为准;
(二)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三)方式:电子文件发售;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开标时现场提交,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175 0998 2878
0998-*******
纪检监督:王先生
0998-*******
传 真:0998-*******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邮政编码:******
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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