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性监测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监督性监测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_监督性监测定点采购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HC[2016]1861(XHTC-FW-2016-0166)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_监督性监测定点采购单位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

参数

1包

锅炉监督性监测定点服务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包

加油站监测定点服务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服务期:2016年12月20日前。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至少4名监测人员持有有效上岗证。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配备至少1台烟尘测试仪(1包)、至少1套油气回收监测装置(2包)。

9、持有所有相关检测仪器计量检定有效证书。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兼投兼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时间及地点: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质、相关检测仪器计量检定有效证书、监测人员有效上岗证、烟尘测试仪或油气回收监测装置发票、检察院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报名合格截图(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八、获取方式及售价:投标申请人需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标大厅室(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标签: 监测 监督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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