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招标公告

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18



  1.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10-*******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路8号

  5.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6. 采购人联系方式:***-********

  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航天信息大厦7层

  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 采购内容: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包数

主要设备名称

用途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项目

450

1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

办公

一批

  11. 简要技术规格:按照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JB/T 11996-2014)要求,采用可调谐红外激光二极管差分吸收光谱技术、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微弱信号检测技术、多点光路测量技术等测量分析技术,测量项目为: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国标绿光区(符合GB3847-2005光源要求)不透光烟度值,可有有效检测汽油车、柴油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2016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1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5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5:30 (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航天信息大厦8层815室(小街桥西北角)

  16. 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7.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8.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地点:北京万商花园酒店七层第一会议室

  20.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1. 项目联系人:张萌

  22. 联系方式:***-********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遥测 机动车尾气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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